被告大渡口区市监局于2023年12月20日对渝某公司做出渝大渡口市监惩罚字〔2023〕486号《行政惩罚决定书》,载明:其购进待销的1840件冷冻鸡翅尖产物属于冷冻食用农产物,正在案发时均已跨越了保质期,违反了《食用农产物市场发卖质量平安监视办理法子》第二十五条等,形成运营跨越保质期的食用农产物的违法行为,按照《市场监视办理行政惩罚裁量基准总则(2023)》第五条、第十八条,《国度市场监视办理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视办理行政惩罚裁量权的指点看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食用农产物市场发卖质量平安监视办理法子》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因为该批产物货值金额4万元,无违法所得,因而责令当事人更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做一般惩罚:1。罚款人平易近币64万元;2。的跨越保质期的产物1840件。同时奉告当事人复议和诉讼的。被告渝某公司诉称,起首,被诉行政行为认定现实错误。案涉产物不属于食用农产物,被告购入案涉产物的用处为养鱼饲料,且被告错误将仓储行为认定为发卖行为,别的被告将“此日期前最佳”认定为保质期错误。其次,被告法令合用错误。案涉产物不属于食物,被告也未以食物或食用农产物发卖,不应当合用《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等对被告予以惩罚。被告为此诉至法院请求:1。撤销渝大渡口市监惩罚字〔2023〕486号《行政惩罚决定书》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经庭审质证,被告认为被告举示的立案审批表的构成时间及签字不是2022年4月20日,正卷的照片不是4月20日拍摄的,对其余的实正在性无;被告做出行政行为认定现实错误,仓库库管员刘某正在被告扣问时证明被告货色入库前就德律风奉告了库管员这是喂鱼的饲料,要放正在里面一点,不要取其他冻货混合,就是对案涉货色的特定化处置,因而案涉冻货是被告购进并拟出售的饲料原料,而非对人发卖的;被告对质人刘某星、陈某清的扣问中上述证人均陈述对外发卖,而被告将其臆想为对人发卖,是被告的不妥理解,做出结案涉行政行为;关于被告公司的名称以及运营范畴,不形成被告购进案涉货色用于饲料发卖的波折,超越运营范畴的买卖行为,仍是无效的,并不违法。被告对被告举示的1号的证明目标及联系关系性不承认。被告供给的报关单和查验演讲均没有备注是鱼饲料,其存放的地址也是冷冻食物的库房,查询拜访中其也晓得是过时食物,被告正在查询拜访过程中对被告的工做人员进行了查询拜访,都陈述是为了发卖获利,正在查询拜访的时候也未陈述是鱼饲料。按照食物平安法的相关,被告并未进行零丁存放或者显著标识,没有进行无害化处置,也没有供给响应的记实;被告的不成采信。本院对以上做如下确认:被告大渡口区市监局举示的来历、客不雅实正在,取案件存正在联系关系性,本院承认其资历;被告举示的1号、3号取本案不存正在联系关系性,本院不予采信;对于2号能否采信,将鄙人文分析阐述。经审理查明,渝某公司成立于2021年12月30日,2023年8月14日,该公司代表人由陈某清变动为刘某玲,该公司运营范畴许可项目为食物发卖;食物出产;餐饮办事;一般项目为食用农产物批发;食用农产物零售;食用农产物初加工;纸成品发卖;水产物零售;水产物批发。2022年4月27日,大渡口区市监局以从渝某公司供给的该批产物的《中华人平易近国收支境查验检疫收支境货色查验检疫证明》和产物外包拆白色中英文标签上显示的出产日期、保质期看,该批次产物的保质期为1年,已跨越保质刻日,渝某公司行为涉嫌运营跨越保质期的冷冻禽类产物为由,予以立案查询拜访。2022年4月27日,大渡口区市监局对上述产物实施了行政强制办法予以了,同日大渡口区市监局向渝某公司出具了《实施行政强制办法决定书》及《场合/设备/财物清单》,并于当日向渝某公司依法送达。次日,渝某公司正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中确认其送达地址为高新区X号第X层附号。大渡口区市监局正在查询拜访过程中,认为渝某公司的运营行为可能涉嫌犯罪,于2022年5月20日将涉嫌犯罪线索及相关材料移送高新手艺财产开辟区。高新手艺财产开辟区于2022年5月20日予以立案侦查。2022年5月20日,大渡口区市监局以相关案件材料已移送高新手艺财产开辟区为由,中止了对该案的查询拜访。2022年5月21日,高新手艺财产开辟区向大渡口区市监局出具《关于商请代为保管涉案财物的函》,该函中载明大渡口区市监局拟将涉案财物冰冻鸡翅尖(1840件,每件20kg)移交,因该批财物易侵蚀、保管前提严酷,商请大渡口区市监局代为保管涉案财物。2023年7月11日,高新手艺财产开辟区以情节显著轻细、风险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为由,决定撤销陈某清发卖不合适平安尺度的食物案;并于当日出具了《撤销案件决定书》。2023年7月13日,高新手艺财产开辟区将相关材料退回移交大渡口区市监局做进一步查询拜访处置。2023年7月13日,大渡口区市监局对该案予以了恢复查询拜访。2023年8月7日,大渡口区市监局法律人员通知陈某清到该局领取渝渡市监扣问字〔2023〕1209号《扣问查询拜访通知书》和渝渡市监限提字〔2023〕1209号《期限供给材料通知书》,陈某清到该局后签收。2023年8月10日9时5分、9时7分、11时41分,大渡口区市监局法律人员多次德律风联系陈某清,要求其到沉庆康某仓储无限公司冷库现场共同对案涉产物进行清查、登记,陈某清未接听德律风,也未到冷库核查现场。当日,大渡口区市监局法律人员正在人员的伴随下对存放正在沉庆康某仓储无限公司冷库的案涉产物的出产日期、保质期、数量进行清查、登记并转库,并予以了摄影取证;经清查登记,该批产物共计1840件,此中有508件产物的外包拆上有白色标签标注有出产日期、保质期等,被撕除标签的产物1332件。2023年8月15日,大渡口区市监局法律人员正在人的伴随,将渝渡市监扣问字〔2023〕1210号《扣问查询拜访通知书》和渝渡市监限提字〔2023〕1210号《期限供给材料通知书》,以留置送达体例送达至渝某公司运营场合。2023年8月24日,大渡口区市监局法律人员正在人的伴随下将渝渡市监扣问字〔2023〕1211号《扣问查询拜访通知书》和渝渡市监限提字〔2023〕1211号《期限供给材料通知书》,以留置送达体例送达至渝某公司运营场合;当天,又将渝渡市监扣问字〔2023〕1211号《扣问查询拜访通知书》和渝渡市监限提字〔2023〕1211号《期限供给材料通知书》送达至渝某公司代表人刘某玲的栖身地白市驿镇村组号,由刘某玲签收。上述通知书,要求渝某公司照顾相关材料于2023年8月29日到该局接管查询拜访,至9月25日止,渝某公司的现(原)代表人均接管查询拜访。2023年9月25日,大渡口区市监局以案件环境复杂为由,经审批后将办案刻日耽误三十日(从2023年9月27日至10月26日)。该案经大渡口区市监局法制审核后,于2023年9月26日进行了行政惩罚案件集体会商。2023年9月28日,大渡口区市监局向渝某公司做出《行政惩罚奉告书》,奉告其购进待销的1840件冷冻鸡翅尖产物属于冷冻食用农产物,正在案发时均已跨越了保质期,违反了《食用农产物市场发卖质量平安监视办理法子》第二十五条,形成运营跨越保质期的食用农产物的违法行为。按照《市场监视办理行政惩罚裁量基准(2023)》第五条、第十八条,《国度市场监视办理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视办理行政惩罚裁量权的指点看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食用农产物市场发卖质量平安监视办理法子》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拟对其违法行为行政惩罚如下:1。罚款人平易近币64万元;2。的跨越保质期的冷冻鸡翅尖产物1840件。同时向被告渝某公司奉告了陈述、、听证的。2023年10月7日,渝某公司向大渡口区市监局提出听证申请。2023年10月13日,大渡口区市监局向渝某公司做出《行政惩罚听证通知书》,奉告渝某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公开举行听证,并奉告了听证会的掌管人、听证员、记实员等事项。2023年10月17日,渝某公司又提出延期听证申请。2023年10月13日,大渡口区市监局再次向渝某公司做出《行政惩罚听证通知书》,奉告渝某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公开举行听证,奉告了听证会的掌管人、听证员、记实员等事项。2023年11月2日,大渡口区市监局对该案组织了听证。2023年11月20日,大渡口区市监局对该案进行了延期打点集体会商,并决定同意再次延期30日打点。2023年11月27日,渝某公司向大渡口区市监局提交《不予惩罚、免予惩罚、减轻惩罚申请书》并提交了原牟某公司库管员刘某的证言。2023年11月29日,大渡口区市监局向刘某送达渝渡市监限提字〔2023〕1213号《期限供给材料通知书》,要求刘某供给2023年11月23日的证言中关于陈某清通过微信向其发送“报关单、查验检疫证明、打鱼饲料的视频”等材料以及证言中“货老板叫了一小我拿了手续过来,有养鱼塘的停业执照”中关于该养鱼塘的停业执照及相关材料。大渡口区市监局法律人员正在当日对刘某的扣问中陈述,“拿来喂鱼的饲料”没有相关,“打鱼饲料的视频”现正在不克不及供给,由于手机坏了。2023年12月12日,大渡口区市监局对该案再次进行了集体会商。2023年12月14日,大渡口区市监局对该案的行政处置决定予以了审批。2023年12月20日,大渡口区市监局对渝某公司做出渝大渡口市监惩罚字〔2023〕486号《行政惩罚决定书》,并于当日向渝某公司送达。另查明,渝某公司于2022年4月1日起头,以6500元/月的价钱租赁了牟某公司冷库进门左手1号库房,面积约100平方米,用于存放购进待售的上述产物,渝某公司取牟某公司未签定租赁合同。该批1840件(36。8吨)产物是渝某公司以4万元的价钱从唐某公司购进。本院认为,按照《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第六条第二款,《市场监视办理行政惩罚法式》第七条、第八条之,大渡口区市监局做为辖区内市场监视办理部分,具有对辖区内食物平安范畴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的职责。平易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物平安间接关系泛博人平易近群众的生命平安和身体健康,关系社会平安不变和严沉公共好处。该当保障人平易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以及运营者的权益并沉,监视支撑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连系两边当事人的诉辩从意及审理查明的案件现实,本案争议核心次要为:一是案涉产物能否属于已过保质期的待销食用农产物;二是本案的货值金额认定能否准确及惩罚能否恰当。针对争议核心一。本院认为,第一,认定案涉产物属于食用农产物,属于《中华人平易近国农产质量量平安法》《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等的食用农产物。《中华人平易近国农产质量量平安法》第二条第一款:“本法所称农产物,是指来历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的初级产物,即正在农业勾当中获得的动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物。”本案案涉冷冻鸡翅尖产物系禽类屠宰后经物理朋分、冷冻处置的产品,其加工仅限于物理形态的改变(如切割、冷冻),未涉及化学处置(如腌制、调味)或改变其素质属性(如熟制),因而合适上述“农产物”的定义。《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第二条第二款:“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物(以下称食用农产物)的质量平安办理,恪守《中华人平易近国农产质量量平安法》的。可是,食用农产物的市场发卖、相关质量平安尺度的制定、相关平安消息的发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做出的,该当恪守本法的。”《食用农产物市场发卖质量平安监视办理法子》(2016年)第五十七条第一款:“食用农产物,指正在农业勾当中获得的供人食用的动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物……。”本案中,冷冻鸡翅尖产物素质上是从鸡体中切割出的部门,经冷冻处置;从产物本身来看,案涉产物虽通过切割、冷冻、包拆等“物”工序制成的鸡翅,改变了原天然形态,但形成成分未发生变化,也未经深加工改变其食用属性,故从产物素质属性上看,案涉产物合适食用农产物的根基特征。第二,仅凭渝某公司的单方用处声明,无法将案涉产物从食用农产物改变为其他类别(如饲料)。食用农产物的界定一般以产物来历和加工程度为尺度,而非以当事人的客不雅用处声明为根据。产物性质是由其本身的物理、化学特征及其正在出产加工过程中所构成的根基属性决定的,这些属性正在产物被出产出来时就曾经固定,并不会因后续的发卖用处而发生改变。同时,发卖用处更多地是取市场需求、贸易策略等相关,它反映了产物若何被市场合接管和操纵,但并不克不及改变产物本身的固有属性,因而正在鉴定产物性质时,应基于其本身的特征和出产加工过程。案涉产物其性质是做为鸡的身体部门,颠末冷冻处置这终身产加工过程所决定的,这些属性使得它成为食用农产物。案涉产物做为动物源性产物,若仅因用处声明为“饲料”而离开食用农产物监管框架,可能使本应受严酷查验检疫的产物绕过平安审查,导致疫病、微生物污染等风险间接健康,取立法目标相悖。大渡口区市监局按照其查询拜访的现实,根据法令,依法将案涉产物认定为食用农产物,现实清晰,充实,该认定也有帮于规范市场次序,防止商家通过恍惚产物性质来规避监管,从而确保其来历可逃溯、质量可控,无效保障了的健康取平安。若是答应当事人仅通过单方声明便将案涉产物从食用农产物改变为其他类别(如饲料),则可能激发虚假或性声明,从而消费者或监管部分,导致食物平安监管的缝隙。第三,渝某公司陈述案涉产物用于饲料发卖,无现实根据。本案华夏告系处置食物发卖、食用农产物批发、食用农产物零售等的市场从体,而非处置饲料出产、加工、发卖运营的企业,其购进案涉产物的用处正在大渡口区市监局及高新手艺财产开辟区的中均表现为用于对外发卖获利,并未申明案涉产物用于饲料发卖,且被告未对已过保质期的案涉产物进行显著标识,也未零丁存放正在有明白标记的场合,而是存放正在牟某公司冷库内期待发卖,故被告陈述案涉产物用于饲料发卖,无充实予以支撑,且取查明的现实不符。第四,大渡口区市监局认定案涉产物已过保质期,现实清晰,充实。起首,大渡口区市监局对案涉产物现场查抄中对产物的外包拆、出产日期、保质期及数量进行了细致核查。查抄中发觉1332件无白色中英文标签的产物系报酬将白色中英文标签进行了撕毁,产物包拆上有撕毁白色中英文标签后留下的踪迹,大渡口区市监局通过取508件有白色中英文标签的外包拆上印制的内容进行对比,并连系渝某公司供给的《报关单》和《查验检疫证明》上载明的出产厂号、出产批号、规格、数量等内容,确认1332件无白色中英文标签的产物属于该《报关单》和《查验检疫证明》中2600件冷冻鸡翅产物中的一部门。其次,被告原代表人陈某清正在大渡口区市监局及机关的陈述中,均陈述其明知正在购进案涉同批次产物时已跨越了保质期。同时连系《查验检疫证明》载明的出产批号、产物外包拆上白色中英文标签标注的保质期等,案涉产物正在案发时为跨越保质期的产物。大渡口区市监局认定案涉产物为跨越保质期的产物,并无不妥。第五,渝某公司采办并以发卖为目标将案涉产物放置于冷库中,该行为属于食物运营链条中的环节之一,起首,按照《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的,食物运营是指食物运营者以营利为目标,对外发卖食物的全过程,发卖行为包罗待发卖、正正在发卖和已发卖,若是仅以发卖成果来判断能否发卖,明显不合适《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食物平安,保障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的立法目标。其次,渝某公司将案涉产物放置于冷库中,目标是发卖,而非纯真的用于保管的存储行为,属于其发卖案涉产物的一个环节,案涉产物自进入冷库起,已进入了市场发卖形态。渝某公司购进案涉产物后虽未通过集中买卖市场、商场、超市等一般常见的批发、零售场合进行发卖,但通过被告原代表人陈某清正在大渡口区市监局及机关的陈述可知,其购进案涉产物最终是要通过买卖买卖完成市场发卖。渝某公司通过冷库存放案涉产物并后续预备对外发卖,系当前冷链财产成长衍生的一种新型发卖模式,虽然区别于通过集中买卖市场等固定场合完成买卖买卖的保守模式,但不克不及因而否认其属于食用农产物市场发卖的行为。因而,渝某公司正在本案的行为形成食用农产物的发卖行为,亦合适《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第二条“正在中华人平易近国境内处置下列勾当,该当恪守本法:(一)食物出产和加工(以下称食物出产),食物发卖和餐饮办事(以下称食物运营);……”所的食物运营行为。《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出产运营下列食物、食物添加剂、食物相关产物:(十)标注虚假出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跨越保质期的食物、食物添加剂。”大渡口区市监局根据查询拜访的现实,据此认定渝某公司形成了运营跨越保质期的食用农产物的违法行为,现实清晰,充实。针对争议核心二。起首,本案的货值金额认定能否准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食物平安行政惩罚案件货值金额计较的看法》(市监稽发〔2021〕70号)中明白食物平安行政惩罚案件货值金额是当事人实施食物平安违法行为所涉及食物的市场价钱总金额;计较体例:成品按照发卖价钱计较货值金额;半成品按照原料购进价款计较货值金额;原料按照购进价款计较货值金额。发卖价钱该当以发卖单、合同、价签等的单价计较;没有标价的,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或者按照同类产物的市场价钱或者平均价钱计较,也能够委托价钱认定机构确定。本案案涉产物属于渝某公司待销的食用农产物,虽然被告原代表人陈某清正在大渡口区市监局的前期查询拜访中陈述拟加价200元/吨出售,但正在后期的中又陈述发卖出去能够赔200元/吨,前后陈述存正在矛盾之处,且案涉产物现实尚未出售也未明白标价,大渡口区市监局从有益于当事人角度出发,以渝某公司购进案涉产物的价钱也即4万元计较案涉货值金额,并无不妥。其次,关于惩罚恰当性问题。《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本法,有下列景象之一,尚不形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平易近食物平安监视办理部分违法所得和违法出产运营的食物、食物添加剂,并能够用于违法出产运营的东西、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出产运营的食物、食物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脚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沉的,吊销许可证:……(五)出产运营标注虚假出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跨越保质期的食物、食物添加剂;……。”本案中,渝某公司形成了运营跨越保质期的食用农产物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持续时间短,案涉产物购进后尚未发卖,无违法所得,但正在大渡口区市监局查询拜访过程中后期存正在拒不共同查询拜访的行为,大渡口区市监局连系渝某公司正在本案中的上述情节,根据上述并按照《市场监视办理行政惩罚裁量基准总则》第五条、第十八条以及国度市场监视办理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视办理行政惩罚裁量权的指点看法》第十六条等,做出罚款64万元并的跨越保质期的1840件案涉产物的行政惩罚决定并无不妥。综上,大渡口区市监局做出行政惩罚履行了受案登记、立案审批、查询拜访、案件审核、及听证、依法送达等法式,法式;其做出的案涉《行政惩罚决定书》定性精确、法令合用准确、行政惩罚法式。如不服本判决,可正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第五中级。
